根据营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务院要求从2017年起每年12月的周(12月1日—7日)作为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团就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作出部署。
集团要求,各分公司及子公司、二级法人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采用多种形式,做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
集团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的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及时报道各单位宣传贯彻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把《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扩大到顶层、发展到中间层、深入到基层班组,切实提高集团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集团要求,各分公司、滨海电厂、二级法人单位要认真计划安排好专题讲座、培训学习、座谈调研等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做好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使相关人员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义务,了解相关规章制度及作业规程,依法保护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