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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硫改造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发稿时间:2018-03-13 阅读量:6058

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硫改造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硫改造项目为技改项目,于2017年8月16日通过营口市西市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共投资10828418.24元,全部为环保投资。本项目于2017年8月25日动工建设,2017年11月1日竣工并开始调试。

本次验收内容主要为:吸收塔、事故浆液罐、废水储存罐、滤液罐、石灰浆液储存罐、石灰粉仓、水泵风机间及石膏生产间及配套设施。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我公司对本项目委托营口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初步设计,环保建设纳入了工程预算,落实了防止污染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1.2施工简况

我公司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了本项目的施工合同,确保了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本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

1.3验收过程简况

本项目竣工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验收工作启动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本项目废水、废气部分采取自主验收方式,噪声、固体废物部分采取由当地环保部门验收方式。本项目委托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及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验收监测报告于2018年2月完成,并于2018年2月6日组织召开了验收会议,经研究决定,形成验收意见,认为本项目环保验收合格。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本项目建立了环保组织机构,对职责进行分工,并建立了环保规章制度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日常维护制度。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已完成备案。

3、整改工作情况

验收工作小组提出在验收监测报告中补充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我公司已在监测报告中完善相关内容。

 


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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