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7日至6月27日,第二巡察组对营口热电集团进行了巡察。8月11日,巡察组向热电集团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一是学习不够深入。集团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两个“一以贯之”重要指示精神理解不深不透,没有将其转化为行动指南,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步伐缓慢,党的建设与企业治理不能深度融合,在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企业发展道路上思路不宽、谋划不足。二是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严肃、不扎实。2016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个别党员对照检查材料相互抄袭,如机关支部5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完全一致,一分公司党支部2名同志未查摆出任何问题,上报空表;联合二支部整改清单与问题清单不对应,落实情况只表述为“良好”;2019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机关支部2人《党员检视整改清单》内容完全一致。三是学用“两层皮”,推动政策落实照搬照抄、不问实效。按照供热条例要求,2017年以来新建建筑共安装热计量表10040块,但集团实际仍按供热面积收费,造成资源闲置浪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认真组织持续深入学习《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及全会精神、2020政府工作报告等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进一步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用党的最新思想理论指导实践,不断增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是深入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抓不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制定《2020年营口热电集团党建重点工作安排》、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每月学习安排,通过聘请市委党校理论专家上专题党课,开展理论知识测试、知识竞赛等,采取多种形式对全体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确保不少于56学时,强化学习效果。对2016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2019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照材料存在相互抄袭等问题的9名相关党员和2名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是开展执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情况自检自查,对四个方面7个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并全部完成整改。
四是确定“强党建促经营、强服务树形象、强本领提素质,助推党员先锋工程”2020年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筑牢党员服务阵地,拓宽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温暖”服务。
五是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举一反三,对照查摆,及时整改。
六是针对2017年以来新建建筑共安装热计量表10040块,但集团实际仍按供热面积收费,造成资源闲置浪费问题,集团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新建建筑应当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未按照规定安装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对既有建筑未安装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供热单位应当选购符合相关标准的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按文件要求,我公司对供热区域内供热工程验收时,对新建建筑均要求安装热计量表。由于目前营口市没有实行热计量收费政策(辽宁省省内城市均没有实行热计量收费政策),所以安装的热计量表没有投入使用。针对我公司供热区域内新建建筑热计量表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也向政府主管部门递交了报告,向行业主管部门建议,,进一步明确供热单位做为实施供热计量工作的主体地位。以便于保证热计量工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第二,对于没有安装热计量表的新建建筑,建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收取热计量装置抵押金,用于作为日后安装投入改造的基金,保证国有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又避免资源闲置。下一步,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实行热计量收费政策后,我公司供暖区域内已安装的热计量表逐步投入使用。
2、热电集团党委对做优做强国有企业没有长远考虑,2013年以来没有编制过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问题。
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集团党委在这方面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开始积极组织推进,主动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完成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已经在9月中旬与中介机构对接洽谈,委托其全面系统的编制企业“2021-2023”三年战略规划及“十四五”规划,目前已结合企业实际,编制了“十四五”规划。
3、关于运行成本管理有差距问题。比对2016年,2019年热电集团主营业务指标,单位成本费用上浮16.3%,供热成本高于现行热价,“降成本”任务艰巨;能源消耗管控还有不足,从近7年能源耗量走势看,电、汽指标控制较差,2019年电、汽单位耗量较更低值年份分别增幅76.3%和21%;坚持能耗考核不经常,2017年、2018年两个采暖期没有下达考核指标。
一是严格执行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在大宗煤炭采购前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对照市场现价、历史采购价格和调研后的市场走势,合理确定拦标价,在考虑到运费上涨、疫情影响等诸多不利因素后,集团下决心降成本,今年煤炭采购拟确定拦标价低于上年度。
二是在新建换热站及设备更新中,已全面推行变频节能技术。
三是继续增加换热站远程自动控制调节系统安装、建设,提高热网平衡调节速度,合理调整和控制汽消耗指标,2020年夏季增加建设自动控制系统的换热站7座。
四是对影响供热质量、运行成本的问题,通过维修技改项目进行解决。计划完成老旧一、二级管网改造800米,老旧立杠改造267个单元,老旧热力小室改造278座,维修一级网漏点99个,完成338座换热站的设备维修,预计总投资1900万元。目前已完成总计划的89%。
五是在2019年供暖期已开始进行(煤、水、电、汽等)能耗考核,2020年供暖期能耗考核指标正在制定中;已经开始数据分析,准备与基层单位签署承包责任状,严格控制运行成本,并做到长期坚持。
4、关于企业经营精细化不足。2017-2019年两个采暖季,集团以邀请比价方式处理炉渣灰,集团仅收入2.68万元、2.8万元,2019-2020采暖季,采用委托第三方公开招标引入竞争后单价暴涨,集团预计收入47.2万元。部分工程管线资料缺失,只能通过管线探测仪、GPS定位完善管网资料,增加了工作量,提高了运营成本。
一是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管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处理炉渣,并以此为例,举一反三,继续查找、纠正存在的类似问题。
二是加强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该归档入卷的资料要移交集团档案室统一保管、存档。
三是集团已与中交煤热院联合,加强现有技术力量、弥补技术短板。继续利用GPS定位完善因小锅炉房并网导致部分工程管线资料缺失的不足。
四是新建、技改项目的竣工档案(图纸等)不全或未移交的项目,不许进行结算;并将此项要求写进施工合同当中。
五是集团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已对《财务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工程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对合同模板进行完善,增添对工程建设竣工档案(图纸等)的要求;对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建立台账,并组织定期检查;对工作、劳动纪律进行整顿,定期开展抽查和暗访。
5、关于人员结构失衡,薪酬激励不足。集团现有在职职工666人,其中管理人员169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25.4%,远高于国资委关于“企业管理人员比重控制在员工总数8%以下”的要求,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在运用绩效考核形成差异化薪酬水平方面成效不明显,导致职工工作热情不高。
一是依据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要求,按照《营口热电集团三项制度改革方案》全面推动集团“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瘦身强体,提资增效,彻底解决人浮于事,效率低下问题。打破原来传统的收入分配制度,打破“铁工资”、“大锅饭”,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并按照五级职级及五级下细分职级实行全员绩效考核,落实差异化收入分配制度,实现“多劳多得、薪随岗变”。
二是取消原“部长、副部长、处长、副处长、科员、工人”等职级称谓,设置新的五级职级架构,机关职能部室、基层单位、分子公司均按照“经理、副经理、经理、业务主管、业务主办”划分职级;集团组织机构由原26个(其中,机关职能部室13个、基层单位5个、分公司4个、子公司4个)减少到16个(其中,机关职能部室8个、基层单位5个、子公司3个);机构精简10个,精简幅度为38.46%。集团管理人员由160人减少到54人;管理人员精简106人,精简幅度为66.25%。
三是通过选聘、竞聘、分流集团中层干部由原65人,缩减为46人(含驻村人员及市纪检组借调人员按文件保留4人),超龄及落聘退出共19人。
6、针对关于热源不足难题长期没有解决。热源不足难题长期没有解决。现集团实供面积2083.4万平方米,供热能力2450万平方米,备用热源缺口达258.4万平方米,被迫将一、二、三分公司备用热源作为主热源使用,如遇电网调峰、设备故障、极端天气等状况,不具备供热应急能力,难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目前我集团正有序推进东部集中供热工程,计划2021年底建成2*116MW热水锅炉房一座,2020年底投产一台116MW热水锅炉。一台116MW锅炉就可满足230万平方米供暖面积,届时可有效缓解集团现有热源不足的情况。为保证今冬供暖200万平方米的热量缺口。集团已经在热源厂院内租赁一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做为备用热源,将提升市区东部供热能力70万平方米。同时,对滨海热电厂的低压蒸汽管网进行改造,增加一台汽水换热器,新装自控系统,保证提升供热能力130万平方米,全力保障冬季供暖。
7、关于推进双电源建设迟缓,风险防控意识淡薄。华能一期、二期中继泵站目前采用单电源供电,如遇供电线路故障将无法维持供热。其中华能二期中继泵站设计方案为双电源供电,因资金不足一直没有推进落实,也没有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供热安全隐患一直存在。
一是针对华能一期中继泵站没有双电源的实际情况,准备与发电机租赁企业签订长期租赁合同。一旦发生供电线路故障,发电机租赁企业将发电机组运输至指定地点保障华能一期中继泵站的供电需要。
二是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已为华能二期中继泵站备用电源问题出具解决方案,我集团近期将按照该方案组织招标采购发电机组彻底解决华能二期中继泵站无备用电源的问题。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集团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对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检查力度不够。2018年、2019年均没有查到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的记录;落实《营口热电集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有差距,个别党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不明确,所属各支部均没有按方案要求定期汇报工作;发挥网络阵地作用不充分,集团官方网站党建专栏自2017年11月以来仅更新13条信息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召开集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两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等工作中重要规定内容,常抓不懈。同时,发挥理论中心组带头示范作用,集团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全部下沉到基层党支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教育,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线,与党员干部相互交流学习体会,开展专题研讨,带头强化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
二是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纳入每季度党建工作安排和年度开展“双评一定促双强”、“一企一品”党建项目等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中。各党支部重新确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定期汇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定期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报备。
三是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180多名党员重温入党志愿书和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进一步追溯入党初心,筑牢宗旨意识。
四是增加宣传工作力量,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及时更新官方网站党建专栏信息25条。
9、关于开展“营口有礼”活动不够深入,推进文明服务有差距。个别客服人员对供暖相关政策、工况信息不熟悉、掌握不全面,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个别维修人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态度生硬冷淡,如2019年11月锦联小区业主反映室内温度不热,维修人员到场后仅凭手摸立杠有热度,就告知是用户室内原因造成的,热电不负责维修,随后离开,致使该用户向民心网投诉;四分公司维修人员记错派工单用户地址,超过24小时未到用户家解决供暖问题,被用户投诉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以创建‘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服务标兵”等活动为载体,对两个收费大厅20名窗口服务人员和15名客服受诉接待人员规范文明礼仪服务用语,共开展文明礼仪、文明服务专题培训30余场次。
二是以“营口有礼、从我做起”为主线,着力加强文明礼仪知识的学习宣传,着力深化文明礼仪行为的实践养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营口有礼”城市名片,为推动集团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集团党委制作《营口有礼 热电先行》专题宣传片,下发宣传手册3000余册,手册内容包含文明礼仪、热电网上缴费办理流程、供暖缴费须知及集团供暖服务区域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是开通绿色通道、畅通缴费渠道。公开办事指南、收费标准、政策法规等服务项目30多项,开通热付通快捷缴费业务办理功能,一站式服务,拓宽服务渠道,不让用户多跑腿。开通营口银行、邮储银行等24个银行网点缴费业务,引导用户分流缴费。
四是开展延伸服务。集团先后组织33次深入居民小区,义务为热用户清洗室内过滤网800多次;义务安装暖气片26片、更换分水器7户,为用户节省雇工费用1.3万余元;为24户孤寡老人、残疾人免费更换窗户胶条;主动上门为8户行动不便的老人办理采暖费交款手续。共有170多户特殊群体用户得到供暖帮扶,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可。
五是对个别客服人员由于对供暖相关政策、工况信息不熟悉、造成工作效率不高,进行了批评教育。
10、关于防治污染、推进环保工作不够扎实。下属四分公司热源厂因缺少环保脱硫除尘装置,排放不达标,自2016年起停用至今,造成设备资源浪费。下属滨海热电没有按省环保厅有关要求于2019年10月完成2台12兆瓦机组的改造,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滞后。落实《营口市工业企业堆场扬尘防治管理规定》不力,下属5个热源公司场地硬覆盖率较低、缺少灰库、基本没有封闭煤库,缺口约9.4万吨。其中滨海热电封闭灰库容量缺口约6万吨、场地硬覆盖缺口近4万平方米问题。
一是依据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营口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第三款相关规定,2018年关停热电集团四分公司。
二是滨海热电超低排放改造于2019供暖期内已完成,2019年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排放标准为执行原排放标准(氮氧化物200、二氧化硫200、烟尘30),在供暖期内没有超标排放。2020年开始执行超低排放指标(氮氧化物50、二氧化硫35、烟尘10),2020年供暖期开始由第三方负责运维,保证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三是2020年对滨海热电部分场地进行硬覆盖,目前已进入可研和设计阶段。集团下属热源厂中第二、第三热源厂已经进行了全场地硬覆盖,热源厂对车行道路及煤场进行了硬覆盖。 集团计划2021年对运行的热源厂进一步加强渣场硬覆盖范围。
四是我集团、二、三、四热源厂因建设用地为划拨性质,由于历史原因无土地划拨手续、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质量安全施工许可、环境评估报告的批复等相关手续,所以无法新建煤库。我集团已将上述问题上报市国资委统一解决。滨海热电现已有封闭煤库一座,容量为3150平。2020年,集团已对滨海热电道路硬覆盖,目前竣工通车。下一步集团将对滨海热电场地进行硬覆盖,目前已进入可研和设计阶段。近几年集团一直对煤堆场设置防尘网,煤堆、灰渣做苫盖处理,将继续完善、二热源厂及滨海热电防尘网建设,滨海热电计划在今年的灰渣外运中规定限时清运,缩短灰渣的存储时间和数量、煤堆采取及时苫盖方式处理,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1、关于陈欠款追偿不够有力。2019年底热电集团应收陈欠款49笔,合计金额1484万元,近6年陈欠款余额未发生变化。
目前,财务部门牵头已逐笔列示陈欠款单位明细,查找会计凭证应收款及当时经手人,通知相关经手人梳理对方单位的全称、联系人,经工商局查找企业存续信息,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报请董事会审议后按相关程序处理;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中指出的49笔欠款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成立追查领导小组,对涉及国有资产造成损失有重大风险的由企业纪委牵头进行初步了解,能处理的及时处理,集团范围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上级组织;对涉及依法追查的由企管部门找律师依法追查;对涉及财务管理的能整改的及时整改,集团范围处理不了的及时向上级汇报。此问题需长期坚持整改。
12、安全生产存在薄弱环节。2013年至今,集团工伤31人,安全教育还有不足;2015年以来,因管网破裂发生2起烫伤事件,赔偿损失136万元,管网隐患排查存在疏漏;解决消防安全系统漏洞不彻底,下属滨海热电公司火灾报警控制器没有投入使用,干煤棚内35处消防栓,13处损坏,消防用水由生产泵提供,停产时不能及时供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重点区域安全防范不足,下属滨海热电输煤廊因缺少安装除尘、抑尘系统,导致2015年1月输煤廊二段皮带粉尘起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32万元,停产24小时。下属四分公司没有做到可燃物与易燃物隔离存放,造成2018年1月储煤发生自燃,把随意堆放的保温管引燃,火情引发居民恐慌并报警,火灾造成20根保温管保温层烧毁。
一是集团制定并实施了《千里马配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试行)》。对新入厂的职工必须经过公司、所属单位、班组的“三级”教育,经考核后方可上岗操作。对采用的新的生产方式、添置新的技术设备、调换工人工作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工作岗位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考核,合格后准许上岗操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保证不出现可预见性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是将结合生产维修时的实际情况,分为一级管网巡视和二级管网巡视,一级管网巡视由经营服务分中心负责;二级管网巡视由管片维修负责。
三是针对滨海电厂的消防问题,在滨海电厂输煤廊安装了除尘抑尘系统装置,减少了职业病的发生和降低了火灾隐患,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整改计划,对干煤棚内的13处消火栓进行维修,对消火栓与生产共用一条供水管线进行整改。重新安装启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系统。
四是通过加强储煤与可燃物之间的安全防火距离,落实属地管理,整改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五是加强消防安全的检查和整改力度,减少消防安全事故,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营口热电集团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员工安全防火意识”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同时,对集团的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检修和维护。提高集团防御消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1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违规使用现金支付款项。2016年1月热电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法院上诉费1.5万元;报销手续不完备。2014年-2017年报销5笔招待费合计6.19万元,凭证未附接待清单,2017年8月报销差旅费2459元,凭证未列明事由;燃油使用监管不力。在无加注高标号汽油车辆的情况下,2016-2019年累计耗用95号以上高标号汽油3.02万升共19.33万元,超标准用油;2014年支付营口市盛元供暖公司100万元、营口新鑫管业有限公司300万元,2015年支付鞍山市阀门三厂营口经销处62万元等3笔款项,存在支票存根无收款单位问题;2014年1月热电集团以银行对账单入账一笔,金额953万;发票管理不规范。2018年以个体运输户开具的运输发票代替煤炭供应方应出具的发票入账18笔;还存在4张大金额付料单共2381.64万元无保管员签字、改动处无签章,以及购入的用品器具采取一次性费用化,未经过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等问题。
一是重申财务制度、差旅费及耗油等相关规定,重点强调巡察违规部分,以后杜绝再次发生。
二是针对发票管理不规范在2020年煤炭招标文件中直接对煤炭的运输结算入账事宜进行规范。
三是对付料单无保管员签字,改动处无签章已进行整改。
四是针对购入用品器具采取一次性费用化,未经过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问题建立二级库管理。
五是对招待费、差旅费报销制度进行完善,要求今后发生的所有报销凭证认真审核,对于缺少详细列出事由清单的票据坚决不予审核通过。现报销凭证已按整改要求落实,并进一步完善了《千里马配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14、关于违规招投标。2016年集团所属第三热源公司239万余元热水锅炉烟气除尘改造工程,在仅有1家单位参加投标,请示上级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依然开标并发包。
一是进一步强化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
二是针对提出的问题,我集团组织人员再次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最终在相关业务科室里找到了市国资委《关于对市热电集团对滨海热电、第三热源厂锅炉环保提标改造工程不再公开招标的批复》(营国资产权[2016]188号)。在此批复中,市国资委同意对第三热源厂除尘改造工程不再公开招标。
三是通过此问题的复核,我集团意识到,在集团招投标管理上还存在着一定问题,在招标前未能做到充分的市场调研,导致流标。同时,在文件管理上还存在着一定问题,未能做到往来文件统一归口管理和文件归档,未能及时准确的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我集团将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引以为戒,今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和文件管理,确保此类问题不在发生。
目前,集团招投标工作统一由企管部负责,严格执行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在招投标工作中做到充分的市场调研,并在招投标结束后整理相关材料交档案室存档。同时,集团文件的上报、接收、存档工作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
15、关于工程建设把控不严,导致资金损失。2016年江苏科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接滨海热电厂锅炉脱硫改造工程,热电集团对其信用评估不严、工程监督不力,致使该工程未能按期竣工,供暖期来临,滨海热电厂在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情况下开炉生产,被市环保局罚款770万元,目前诉讼案件仍在审理中,损失的资金还没有得到补偿。工程验收竣工资料不规范。抽查2016-2019年12个公开招标重点项目档案,发现有4个项目竣工资料存在建设单位负责人未签字、监理单位未签字盖章等问题。
一是关于江苏科行环保工程纠纷问题。通过公开招标,江苏科行中标。在滨海热电脱硫环保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中,江苏科行无设计、无图纸,故意延误工期,造成工程无法正常开展。尽管我集团每日召开“联席会”,积极督促工程进度,还给江苏科行发函催促,但江苏科行始终未按招标、合同要求开展工作,导致工程烂尾,未能竣工。造成以上结果,是由于前期对其信用评估不严所致。我集团存在把控不严的问题。为挽回损失,我集团组织法律团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苏科行赔偿我集团环保罚款770万元。目前,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我集团胜诉,案件正在中法再审过程中。我集团将继续依法维权,全力减少损失。
二是关于工程验收竣工资料不规范问题。经集团复核,在市委第二巡察组抽查的2016-2019年12个公开招标重点项目档案中,确有4个项目竣工资料存在建设单位负责人未签字、监理单位未签字盖章等问题。集团已找到相关工程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已在今年10月底之前补齐签字及盖章,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是集团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招标前期的市场调研、资质评估和信用评估等工作。
我集团将引以为戒,继续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
16、资产管理混乱。热电集团2019年末其他应收款科目中5套价值181万的顶账房已无法获得产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一是与抵顶房屋部门沟通研究解决办法。
二是对符合条件能申请备案的房屋进行备案保全。
5套房中有两套房屋因顶账手续欠缺,无法主张权利,集团在2019年2月评估拍卖未果,另三套房屋财政抵顶给我集团同时,开发商抵顶给第三人,且已被银行拍卖,现综合办公室已将现存的顶账房所有手续及在办理过程中相关手续均转到企划部,通过法律程序,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
17、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一是议事规则制度不健全。2015年组建集团后,未及时制定党委、董事、经理会议议事规则,各治理主体权责界定不够清晰,议事不规范,不便于实际操作,导致个别议题需要上什么会议研究决策混淆不清,造成工作重复性大、议事决策流程长、效率低下。二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集团党委对“三重一大”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重视不够,2017年2月制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中未明确大额资金金额标准,无法操作执行,2019年8月明确了大额资金年度预算内单笔1000万元以上的需经董事会审议,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与华能集团5笔资金(单笔均超过1000万元)往来共2亿元均没有会议研究。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机制,明确职责职权,划清治理主体权责界定,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千里马配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相应的权责清单。
二是坚决贯彻“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凡是集团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人事安排、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相关程序进行。
三是进一步明确大额资金金额标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守规矩意识,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对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与华能集团5笔资金没有会议研究情况做出说明,并剖析问题原因,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18、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问题。2016年度、2017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2018年“围绕政治性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多以建议代替批评,辣味不足,达不到红脸出汗的效果;2017年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有3名同志对其他同志的批评意见几乎完全一致。
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双评一定促双强工作,与绩效工资和年度干部测评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民主生活制度。领导班子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总结剖析自身存在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反思,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集团党委加强监督指导。
四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被指出问题的同志在支部大会上做出说明和检讨。其他同志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四分公司党支部2017年只召开2次支委会,2018年全年未召开支委会;三分公司党支部2018年度第二季度无党课记录。
一是重新细化党建工作百分考核内容,每月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综合评分,与每月绩效指标挂钩。
二是下发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围绕六个方面25项工作任务,细化目标措施,层层落实责任,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情况,重新打分定级,对排名在后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
四是结合开展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认真对中央、省市委、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制定下发的党建工作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逐项逐条建立落实工作台账,认真对照查摆制度文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为全体党员印发学习手册,对照15项清单任务,逐项推进落实。
五是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认真开会、规范记录,通过“以点带面”加强“示范点”建设,让每个支部都达到规范标准。
六是结合三项制度改革重新划分党支部,配齐配强支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全”、“作用突出”,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进一步加强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七是问题相关党支部向集团党委做出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
20、关于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有偏差问题。2017年度联合一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1名预备党员评定结果为合格,不符合“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的规定。
一是立即整改。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意识,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指出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各党支部举一反三,查摆不足,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是分管领导已同联合一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对其进行教育,明确提出整改要求,联合一支部做出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
21、关于党支部换届不规范的问题。存在时间倒置、无原始选票、计票工作不严谨等问题。如2016年机关党支部、一分公司党支部、四分公司党支部换届工作早于集团党委批复时间,不符合换届程序要求;如同年机关支部一名当选委员,不在选票候选人名单上,没有原始选票;如三分公司党支部、四分公司党支部将无效票记做有效票。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对2016年党支部换届工作,开展回头看,进行专项检查,通知相关支部和相关责任人做出情况说明,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换届程序,查缺补漏,按规定动作重新整理换届材料。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各党支部举一反三,查摆不足,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是结合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缩减,重新选聘竞聘上岗,重新设置基层党组织,正在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22、关于对党支部考核监督不到位。有7个党支部2017-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记录中,无党委半年评价、全年评价意见。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展了监督检查,对支部记录不及时情况及时更正,对会议记录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二是集团党委半年、全年对支部工作进行了评价,相关工作人员未及时记录,对其进行教育。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克服麻痹思想, 从严从实监督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是结合三项制度改革重新定岗定员。增加专职党建工作人员,提高党务工作人员队伍能力水平。
23、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存在缺少党委会记录、《入党志愿书》缺少党委审批、以班子扩大会代替党委会研究批准党员转正、以举手表决代替无记名投票等问题。如2019年6月机关支部大会接收的徐桢等8名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中党委审批意见均为空白;8人转为正式党员,未查阅到党委会审批通过记录;如2019年3月4日集团召开班子扩大会,讨论通过6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如2019年一分公司党支部讨论接收4名同志为预备党员、四分党公司党支部讨论1名同志转为正式党员,均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规范组织流程和审批程序,开展自查自纠,对工作短板,及时整改。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做到资料不全不发展、程序不规范不发展,教育培训不足不发展。
二是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入党积极分子专题培训。
三是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克服麻痹思想, 从严从实监督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是相关支部立即整改。
24、关于人才工作抓的不实。后备人才储备流于形式,只备不用、管理缺失。集团2016年5月建立后备人才储备库,共计48人,至今仅有1人提拔为所属公司班子副职,人才库动态管理不到位,截至2020年5月,有55岁—60岁11人,60岁以上4人。专业技术人才占比较低。集团现有专业技术人才107人,占职工总数的16.1%(集团职工总数666人),其中工程师8人,占职工总数1.2%;工程师50人,占集团职工总数7.5%,同时也没有大力引进专业技术人才,2013-2019年度集团招工共计150人,其中仅有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5人。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加强人才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把人才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按时向国资委党委汇报人才工作开展情况,提供相关工作材料,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此项工作已纳入集团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之中。
二是大力培养挖掘人才队伍后备储备。结合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新建立人才储备数据库,加强人才动态管理,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重要支撑。
三是研究制定年青后备人才培养方案。大力培养和挖掘高学历、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知识、专业、经历、结构。
四是切实发挥人才重要作用,鼓励人才技术创新。为专业技术人才发放补助,推荐晋升专业技术等级。每月为证岗相符的中、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发放100元继续教育鼓励金(不含中层管理人员及享受待遇人员),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等级给予支持,进行推荐。
25、关于退休返聘人员聘用制度不健全。集团现有返聘人员9人,无具体聘用制度和管理办法可遵循,《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中无集团法人代表签字及公章,部分协议已到期,未签订新的协议。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返聘人员聘用制度。
二是及时补充完善协议。
三是结合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同步整改。
26、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审核不严格。存在参加工作时间、出生日期记载不一致、专项审核工作不严谨等问题。如1人档案中参加工作时间有3个不同日期,且档案中无专项审核认定表;2名同志出生年月记载不一致。
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对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回头看,制定了整改清单和完成时限。结合推进干部档案信息化工作,及时整改,重新进行审核认定,规范管理。
二是相关档案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结合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定岗定编,合理配置专职管理人员。
三是深刻反思剖析问题存在原因,进一步缕清思路,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意识,严肃认真对待,全力做好整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落实不力。2015年-2018年集团党委没有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事规则,规范会议流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集团党委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015-2018年期间,充分利用工作例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部署工作任务,由于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决策规则不够完善,所以未做单独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记录,2019年起,已经全面推进三会一层,修改完善了议事规则,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齐全。
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开展。党委班子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28、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失之于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失之于软。2013年4月2日下属滨海热电公司财务出纳员擅自开具92.55万元电煤款空头支票1张,该款被他人取走,热电集团对其做出停止工作、调离本岗位等组织处理决定,对财务科长做出在全公司财务人员会议上深刻检查,并视其情节待处理的决定,涉嫌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日常监督不够有力,运用执纪监督“种形态”走过场,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有欠缺。2018年,在没有发现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的情况下,有2人涉嫌为谈话而谈话,缺乏实际意义;2016年至今,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累计处分党员10人,查阅党支部记录发现,仅李某所在党支部在2019年7月5日宣布了处分决定,其余9人均没有宣布。
一是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有力,运用执纪监督“种形态”走过场,1周、半个月内两次与下属进行谈话,涉嫌为谈话而谈话,缺乏实际意义的问题,集团纪委对领导班子2018年运用“种形态”谈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在2018年10月,按照国资委反腐倡廉有关工作要求,集团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人员增加了一次廉政提醒谈话内容,并不存在为谈话而谈话的情况。
二是集团纪委针对2016年以来集团处理处分人员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发现确实存在未宣布处分决定的情况。2016年以来共有10名党员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等受到集团党委、纪委处理处分。
三是为进一步堵塞漏洞,提升监督实效,集团纪委结合巡察整改,对65名中层正、副职干部廉政档案进行了自查自纠,发现7名曾经受到组织处理处分的集团中层干部未能如实填写受处分情况,导致廉政档案信息不完整,经集团党委会议决定,给予上述7名党员干部批评教育。
29、关于纪检工作队伍不健全。2016年3月之前未成立纪检监察室,无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机关支部2017年度、2019年度未配备纪检委员,一分公司、四分公司党支部自2016年党支部换届至今,未配备纪检委员。
集团于2016年3月成立了纪检监察室,配备了专职从事纪检监察的工作人员。目前,集团设专职纪委书记1人,2020年8月,通过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选拔、聘用纪检监察室副经理(主持工作)1人,调配年轻员工3人充实加强了纪检监察机构。同时结合支部换届工作,配齐支部纪检委员。
30、对审计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017年-2019年,3年审计报告指出同样的6个问题,至今没有整改到位。如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严重滞后,2014年4项小锅炉并网工程账面价值1219万元,2015年3项小锅炉并网工程账面价值1855万元,滨海热电公司总计账面价值2.28亿元项目,这些工程大部分已投入使用,均因无竣工结算手续,未转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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